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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南通市第三中学教工自律公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29 17:55:28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条 为树立我校教师良好形象,做好学生的表率,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爱岗敬业。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上班时不窜岗闲聊,不炒股、打牌、玩游戏等。

第三条 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服从工作分配、听从指挥,遵守作息制度。上课不使用手机,不擅自离开课堂。

第四条 廉洁从教。不收受学生家长礼品,严格遵守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坚决不搞有偿家教。

第五条 热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学生人格,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真情关爱每一位学生健康,遵守学校关于作业布置和准时放学的规定。

第六条 尊重家长。对学生家长要有礼貌,诚心诚意。在家长不理解时要耐心说服、以理服人、以情动人。

第七条 勤于学习。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自觉学习教育理论,学习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方法。积极参加教育科研,积极撰写论文、申报课题。积极参加各种业务“比武”、竞赛和公开课等活动,展示才能,为学校增光添彩。

第八条 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他人,互帮互学,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热爱学校,维护学校荣誉。

第九条 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不抽游烟。校内推车慢行(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汽车避开上学、放学高峰期进出校门,车辆整齐停放在指定地点。衣着整齐得体,不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举止文雅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热情诚恳,礼貌回敬同事和学生问候。

第十条 本公约自2007年10月24日起施行,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南通市第三中学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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