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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通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8 17:46: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教育创新理念,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推动我市中小学自制教具工作的开展,培养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级比赛。

二、评选要求

按照《2015年江苏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执行。其中市级自制教具能手评选条件为:在历届大市及以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或教研活动(与自制教具有关)中获得2次及以上省一、二等奖或市一等奖的教师。

三、评选方式

1. 我局聘请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优秀作品参加现场展评。

2. 各选手在指定时间内将通过初审的作品送到指定地点并负责讲解和演示,供评审专家评议。

四、时间安排

初定7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立

1. 设立优秀自制教具作品个人等级奖和市级自制教具能手奖。

2. 根据各县(市、区)自制教具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本次评选的成绩设立团体总分奖和优秀组织奖。

3. 在市级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5件作品(教师作品10件、学生作品5件)以及自制教具能手若干名,代表我市参加省级评选。

六、申报程序

1. 各县(市、区)、相关直属学校要积极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在完成好本地区、本学校初评工作的基础上,择优推荐自制教具作品、自制教具能手参加市级评选。

2. 各县(市)(含通州区)选送教师作品8件、学生作品4件,崇川、港闸、开发区、滨海园区各选送作品4件(含师生作品)参加评选,其中小学作品不得少于30%;各相关直属学校选送作品1-2件参加评选。每人限报2件作品(含合作作品)参评。

3. 各地、各学校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合适人选参评市级自制教具能手,名额不限。

4. 以各县(市、区)为参评单位,由教育装备部门负责报送申报材料,包括《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教师作品申报表》、《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学生作品申报表》、《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自制教具参评作品汇总表》、《自制教具能手申报汇总表》。相关表格自行到江苏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网站(www.jsjyzb.cn)《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促进实验教学系列活动的通知》中下载,一式二份,于7月2日前报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联系人:张士元,联系电话:85010979,邮箱:nt8585539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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