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佳师德之星”初评工作的通知
通教人师〔2016〕20号
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十佳师德之星”
初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社会管理局,各在通大中专院校、直属学校:
根据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文明百佳·德耀江海”暨第38次文明新风典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通文明委〔2016〕9号)要求,我局牵头做好“十佳师德之星”初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初评范围和推荐名额
1.初评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在通大中专院校,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的在职在岗教师(已当选为省级及以上师德标兵或师德模范或已经当选过往届“文明百佳”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2.名额分配
各县(市)、崇川推荐2名;港闸、开发、通州湾各推荐1名;各直属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各在通大中专院校推荐2名候选人。
二、评选标准
南通市“十佳师德之星”人选原则上从获得过县(市、区)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典型中产生。被推荐人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注意培养学生健全良好的人格。敬业奉献,积极进取,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言行规范,作风正派。事迹须突出感人,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普遍的感召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推荐人选: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传播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思想观点的;在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组织考试、组织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敷衍塞责,造成教育教学责任事故的;有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学辅导材料或其它商品,造成不良影响的;利用职权,索取、收受学生与家长钱物的;开展有偿家教,或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各类文化课补习班并从中获利的;有其他违反社会公德、严重影响教师形象的。
三、组织领导
“十佳师德之星”初评工作,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并推荐20个候选名单上报市文明委,经网络公示和投票后,确定10名十佳师德之星,由市文明委发文表彰。
四、评选办法和步骤
(一)申报推荐(8月~9月初)
各地、各校根据通知要求,逐级组织申报推荐。
(二)初选推荐(9月下旬)
各地、各校通过自下而上、民主推选的办法,推选的候选人在本地、本校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天。
(三)材料报送
报送的相关推荐材料包括:《南通市第二届“文明百佳·德耀江海”暨第38次文明新风典型推荐表》(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获奖的佐证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学校在核对原件的基础上审核盖章;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学校、在通高校网上公示的截图;本人近期1张2寸免冠电子照片,大小在1M左右,2张工作照、2张生活照,大小在2M左右(如是群体典型,提供3张反映群体形象的照片,大小在2M左右)。
请于2016年9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至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处。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报送电子稿,邮箱:ntjyszc @163.com。联系人:周淑平,联系电话:85098830。
(四)初审上报(9月底~10月初)
1.推荐上报。各地各校要在广泛发动、充分酝酿、征求师生及社会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推荐名单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市、区)组织初评并将初评名单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对弄虚作假,不实上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2.组织评选。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南通教育网公示。
3.上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市教育局将名单报市文明委。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南通市“十佳师德之星”评选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2.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规范程序、严格条件、倾斜一线、择优推荐。推荐人选的主要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3.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校要以推选活动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把学习、宣传先进典型贯穿推选活动始终,积极营造学先进、做模范、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附件:南通市第二届“文明百佳·德耀江海”暨第38次文明新风典型推荐表
南通市教育局
2016年8月29日
附件:
南通市第二届“文明百佳·德耀江海”
暨第38次文明新风典型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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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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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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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媒体 宣传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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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事
迹 |
典型主题(一句话概括):
简要事迹(500字) 第一段:姓名,性别,出身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 第二段:候选人主要事迹。包含事迹概述;事迹发生的时间、地点;事迹的主要经过;事迹产生的社会评价等内容。 第三段:候选人事迹新闻报道情况;候选人所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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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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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牵 头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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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文 明 委 审 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另附15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1张2寸免冠电子照片,大小在1M左右;2张工作照、2张生活照,大小在2M左右(如是群体典型,提供3张反映群体形象的照片,大小在2M左右)。
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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