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的位置: 首页 >校园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第五届“师德典型”和“服务标兵”的通知

来源:党政办 发布时间:2017-03-29 10:46: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科、部门:

为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师风,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经校党委、校长室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第五届“师德典型”和“服务标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或职工(师德标兵必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已被评为南通市或市三中师德标兵和服务标兵的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一)“师德典型”评选条件

1.政治素养高,教育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2.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廉洁从教,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3.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勤奋工作,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成绩显著。

4.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方面卓有成效。

5.师德高尚,在某一方面事迹突出、感人,受到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二)“服务标兵”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敬业爱岗,术专业精,工作勤奋,勇于奉献,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群众中起表率作用。

2、业务工作:学习刻苦,钻研精神强,有熟练的岗位服务技能;工作踏实,责任心强,能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办事严谨,遵守业务操作规程,工作无差错。

3、文明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文明礼貌,态度热情,行为规范。并能积极承担本部门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4、团结协作:相互尊重、以诚相待,能与同事和睦相处;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为共同做好部门的工作做出努力。

5、法纪观念: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法治观念,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弘扬正气,抵制不良倾向,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1.评选工作以部门、学科为单位进行推荐,每个部门、学科可推荐1-2名“师德典型”和“服务标兵”,从校园网下载申报表填写,于4月10日前交党政办蒋美华老师。

2. 在部门、学科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将推出“师德典型”和“服务标兵”侯选人,召开教职工座谈会,听取意见,进行民主测评。

3.学校党委、校长室根据申报材料、测评情况,确定“师德典型”和“服务标兵”,进行校内公示。

4.先进典型完成字数在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具体。学校将以专题、专栏的形式进行宣传,切实增强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

                                             

            江苏省南通田家炳中学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江苏省南通田家炳中学师德典型”申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科

学历

职称

参加工作时间

教龄

班主任工作年限

德育工作年限

先 进 事 迹 概 要

(限500字以内)

江苏省南通田家炳中学“服务标兵”申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现在岗位

职称

参加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先 进 事 迹 概 要

(限500字以内)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