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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2 09:39:5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实施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面向广大教师组织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强化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的“四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现就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内容

  1.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组织各级各类教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六要”等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做融合养成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以赤诚之心、奉献之心、仁爱之心投身教育事业。

  2.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将“四史”学习作为广大教师思想政治“必修课”,结合建党百年系列庆祝活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强化“四史”学习教育。组织主题党日、“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等,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生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教师、领导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为师生排忧解难。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革命奋斗史、理论创新史和自身建设史,学习党的光荣传统、宝贵经验和伟大成就。用好红色资源开展学习教育,向教师推荐精品学习素材(包括电视纪录片《为了和平》、电视专题片《人民的小康》《百年风华》《红船》、电视剧《跨过鸭绿江》《山海情》及《光荣与梦想》《觉醒年代》《大决战》《功勋》等“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点剧目),用好优质培训资源,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国情教育培训和高层次人才理想信念教育培训,拓展渠道、创新形式,充分激发教师学习内生动力,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3.开展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学习。持续选树宣传教师优秀典型。指导各地各校教师深入学习“人民教育家”“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寻找挖掘并广泛宣传学习教育世家感人事迹。组织受表彰的教师先进典型、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0年的教师代表等深入本地本校教师中进行事迹宣讲、作师德专题报告,开展交流座谈等,面向广大教师生动讲好师德故事,用身边的榜样传递师德的力量。同时,通过组织教师观看优秀典型事迹纪录片和以优秀教师为原型创作的影视剧,如《黄大年》《李保国》《一生只为一事来》等,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引导广大教师从“被感动”到“见行动”,在教育系统掀起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热潮。

  4.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组织各级各类教师强化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结合各地各校制定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组织专家学者、中小学校长、高校二级学院(系)主要负责人在教师中开展准则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内容,做到全员全覆盖、应知应会、必会必做。严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将学习准则作为必修内容,全面纳入新教师入职培训和在职教师日常培训,抓实学习督导和效果测评,确保每位教师知准则、守底线。

  5.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各地各校定期组织教师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高校可结合实际由各二级学院(系)组织,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分类介绍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学校、学院(系)出现师德违规问题的,要在会上详细通报师德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二、工作安排

  师德专题教育贯穿2021年全年,突出明师德要求、强“四史”教育、学师德楷模、遵师德规范、守师德底线,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系统组织、分类指导。

  1.动员部署(5月)。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组建师德专题教育领导小组,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动员部署,明确意义和学习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做到广泛动员、积极宣传、深入人心、全员参与。

  2.督促检查(5月至11月)。教育部将结合教育督导、部党组高校巡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专项检查等对各地各校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和成效等进行督促检查。

  3.系统总结(7月、11月)。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于7月31日前,总结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效,报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于11月30日前,将师德专题教育总结,包括总体情况、开展形式、组织班次、学时要求、工作成效、特色案例、长效机制等,报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三、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顶层设计,高度重视组织,将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专题教育方案,严格按时推进。注重形式创新,明确具体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成效,构建长效机制。详细制定“四史”学习教育推进方案,紧抓“党史学习教育”主线,指导各地各校按照“制定方案系统学、党员干部带头学、结合活动重点学、引导学生一起学”总体要求,组织广大教师开展有计划安排、有形式创新、有学时要求、有时间节点、有督促检查、有效果总结的系统化学习。突出工作重点,覆盖全体教师,力戒形式主义。

  2.教育引导协同推进。把师德专题教育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广大教师政治素养和师德涵养。广泛组织教师特别是“75后”等中青年教师、新进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在教研组、年级组、系(所)、基层党支部等范围内开展专题座谈研讨,交流体会、深化认识。同时,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分类做好广大青少年学生和儿童的教育引导,学做融合、知行合一,立足教书育人一线践行弘扬高尚师德,为学生讲“四史”、与学生一起学“四史”、把“四史”内容作为课程思政的重要素材有机融入课堂教学。

  3.强化宣传有力推进。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通过校报校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络、橱窗板报、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校内外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及时报道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和实效,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围绕立德树人强化师德教育,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奋进风貌,营造庆祝建党百年华诞、建功立业谱写新篇的热烈氛围。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整理汇总了师德专题教育学习资料(电子版),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摘编》《“四史”学习教育资料汇编》《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新时代师德规范》《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等,供广大教师参考,相关资料可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教育发布”APP学习、下载。同时,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荐、教育——教师栏目设置“师德师风教育”专区,整合汇聚学习资源,方便广大教师学习。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类优质学习资源。               

教育部

2021年4月29日



 

教育部公开曝光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日前,教育部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8起典型问题是:

一、天津市咸水沽二中教师肖某某在课堂上歧视、侮辱学生问题。2021年2月,肖某某在课堂上发表通过家长收入水平质疑家长素质以及歧视、侮辱学生等言论。肖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肖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并调离岗位;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河北省石家庄市第十二中学教师刘某开办校外培训班、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问题。2018年,刘某开办“金冠艺术培训中心”,利用晚上和周末为本校及校外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刘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刘某做出行政警告处分,扣除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其两年内评优评先资格、全校范围内作出检查的处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三、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第三小学教师赵某某体罚学生问题。2021年3月5日,因某学生作业中一道数学题未带计量单位,赵某某欲用卷成筒状的书本打手训诫,在该生闪躲后,将书筒从讲台扔向该生,导致该生右侧面软组织挫伤,右眼及面颊部挫伤。其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给予赵某某党内严重警告、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对学校校长给予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其向县教体局作出书面检查。

  四、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中学教师吴某教学方式不当问题。2020年4月16日,吴某在上网课点名时要求学生实名登陆,一学生以“肖战糊了”的网名登陆后,吴某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时方式不当,言语有失教师职业身份,造成不良影响。吴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四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吴某责令检查、全县教体系统通报批评、取消两年内评奖评优资格的处理。对学校校长在全县教体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五、安徽省黄山市歙县聪明屋少儿服务中心教师潘某某伤害幼儿问题。2020年11月,潘某某在制止幼儿追逐过程中将幼儿拎起落地,致其左手大拇指受伤,后受伤幼儿两名家长对潘某某实施了殴打。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潘某某解除聘任合同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对于殴打潘某某的两名幼儿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5日以下行政拘留。

  六、南京邮电大学教师张某某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问题。2019年,张某某多次要求研究生为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从事运送货物、分装溶剂、担任客服、处理财务等工作,且在日常指导学生过程中方式方法不当、简单粗暴,有辱骂侮辱学生的言行。张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张某某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解除人事聘用合同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七、河南大学文学院教师侯某某性骚扰女学生问题。2020年8月30日,侯某某借约学生到其办公室讨论问题为由,对该生实施了骚扰行为。侯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侯某某调离教师岗位、撤销文学院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取消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文学院党政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深刻检讨。

  八、太原师范学院教育学院教师王某、武某不正当关系问题。未婚教师武某长期与已婚同事王某存在不正当交往。两人的行为均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武某行政记过处分,停止两人教学岗位工作,并取消两年内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

  上述师德违规问题的涉事教师和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体现出上述各地各校深入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教育部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深化巩固师德师风治理成果。各地各校对师德违规问题要主动出击、及时处置,坚决执行师德师风铁律,把严管与厚爱的原则体现在师德师风建设与管理中,把“害群之马”及时清除出教师队伍,努力营造教育领域良好生态。

  广大教师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切实增强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不断涵养高尚师德,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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