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南通田家炳中学体艺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强化我校办学特色,现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南通市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简章。
1、招生项目及计划
学校名称 | 体育类特长生 | 艺术类特长生 | ||
江苏省南通田家炳中学 | 项目 | 计划数 | 项目 | 计划数 |
1.羽毛球 | 4 | 1.美术 | 15 | |
2.田径 | 4 | 2.声乐 | 2 | |
3.健美操 | 2 | 3.器乐 | 3 | |
合计 | 10 | 合计 | 20 |
二、招生对象
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评价满足《2021年南通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中报考普通高中要求的南通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条件
(一)体育类
1.确有体育特长,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第①②项必须合格,第④项为A级,其他各项均在B级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
2.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或在初中阶段(2018年9月1日——2021年5月18日)参加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在羽毛球球类比赛中获得省级(含)以上团体或个人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在田径类、健美操类比赛中获得县(市、区)级、市直比赛个人前三名、大市前六名的队员,或在初三年级参加学校运动会获第一名队员(注:仅限原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田径成绩不含阳光体育运动会项目,以及市直中学运动会B组成绩、各级比赛中的接力成绩。
(二)艺术类
1.确有艺术特长,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第①②项必须合格,第⑤项为A级,其他各项均在B级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
2.在初中阶段(2018年9月1日——2021年5月18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教育部门参与举办的中小学艺术竞赛,获省级个人或团体三等奖以上,大市级个人或团体二等奖以上,县(市、区)级个人或团体一等奖以上;或具有声乐、西洋器乐、民族器乐、美术等相关专业社会考级8级(含)以上;或入选市级学生艺术团并有市级以上(含)展演经历的。
四、报名办法
1.体艺特长生报名采用自荐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可由毕业学校推荐或本人自荐,本人持相关证件到我校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体育特长生凭有关材料(中考准考证、等级证书、成绩证明、比赛规程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于2021年5月20日到我校高中部(红星路9号)善正楼教务处报名(8:30-11:00,14:00—17:30)。报名时,填写《江苏省南通田家炳中学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报名表》(见附件一),此表可下载打印。
3. 我校审核报名资格(审核后证明材料原件退还考生,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附在登记表后),审核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审核通过的考生于5月21日下午14:30-17:30来我校高中部教务处领取《专项测试通知书》。
五、测试办法
1.报名后,我校对体艺特长生进行专业测试。测试内容:体艺类(专业素质和专项技术)。专业测试规程和评分标准由我校制订并在测试前向考生公布。届时,考生凭《中考准考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测试。测试内容、测试要求、地点和时间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5月23日。
2.专业测试后,将于5月24日在校园网公示体艺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六、录取办法
1.报考体艺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在普通高中志愿表提前录取批次第一小批栏将我校填为第一志愿,不填报该志愿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体艺类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项测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报考自主招生学校),中考成绩达到考生专项测试合格,且参加市区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考成绩应分别达到500分(羽毛球)、550分(田径)、565分(健美操、美术、声乐、器乐)及以上,招生部门在普通高中录取第一小批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艺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同项目及同一项目的不同子项目间分别录取,不予调剂,缺额不予补录)。
3. 对田径、健美操、美术、声乐、器乐专项测试成绩优秀(专业测试8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考成绩达到540分以上即予录取。
专业测试合格后体艺特长生及家长必须与我校签订高中期间培养协议后方可录取,凡不签订培养协议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它事项
1.为保证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相关信息、通知将由领导小组通过南通教育网和我校校园网及时发布。报名及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应注意查阅相关网站信息,并根据我校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2.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我校组织的测试工作将在市教育局职能部门、市考试院有关人员指导监督下进行,同时,还将邀请纪检监察人员等进行全程督察。
3.考生及其所在毕业中学、推荐人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4.本《招生简章》依据南通教育主管部门已颁发的有关文件制订,经南通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施行。
5.本《招生简章》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张老师 0513-89099018
体艺自主招生报名表如下,请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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